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范文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精选多篇)

时间:2024-04-19 11:52:40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精选多篇)[本文共10111字]

第一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

2014年上半年,我局司法工作以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上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市司法局的指导协助下,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着力在夯实基层基础、推进依法治理和加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上下功夫,各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现将各项工作的自查情况汇报如下:行政

一、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制定各类普法文件。先后印发关于调整区普法讲师团及下发《区普法讲师团制度》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区“法制宣传村村行暨第八个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关于开展区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活动的通知、关于召开“六五”普法中期考核验收动员会议的通知、关于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和制度。

二是广泛开展各类普法活动。先后开展农民工返乡现场法律咨询会、3.15维权周、学习雷锋好榜样志愿者现场法律咨询会、送法到郑楼、送法制图书到洋北小学等一系列法制宣传会。

三是全面做好中期验收工作。今年是“六五”普法中期验收之年,在年初就制定迎接验收的工作计划,并召开全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和“六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动员会,布置任务,做好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制作“六五”普法宣传材料,同时精心选取龙河的乔庄、幸福街道的幸福社区、区实验小学、精科集团、工商分局等单位作为示范点,5月22日、6月6日区人大和市检查组先后到我区检查“六五”普法工作,我局从台账准备、示范点的选择、汇报材料的准备等几个方面进行积极准备,获得了区人大和市检查组的一致好评。

四是积极做好新闻信息工作。3月底我局成立新闻信息写作小组,并积极与市局、区委区政府新闻中心对接,了解写作动态和写作要求,同时联系江南日报、法制报、法制网频道,争取更多采用我局新闻信息。

二、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深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预防。依托划分的排查网格,积极开展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每周、乡镇(街道)每半月、区每月的集中排查,加强重点地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及时上报排查发现的纠纷隐患,实现矛盾纠纷排查全覆盖。同时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实行矛盾纠纷信息直报、快报及“零报告”制度。遇到重大矛盾纠纷要直接、迅速上报至区司法局。若无纠纷信息情况,实行矛盾纠纷信息“零报告”每天下午4:30前通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qq群上报。

二是提高专职人民调解能力。组织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及部分优秀村居调解员参加业务知识培训,由司法局领导班子主讲人民调解的相关业务知识、调解技能及相关案例,并邀请了区人民法院同志讲解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等为主的民事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是加强专业调解队伍建设。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经信局、总工会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区企业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的实施意见》,要求在职工人数30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年初调整了区级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人员,进一步完善医患纠纷调解工作。

上半年,全区排查和受理社会矛盾纠纷共991起,调处成功989起,成功率达99.8%。各类纠纷主要集中在劳资、拆迁、交通事故及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共发生171件,占比17.3%;劳资纠纷共发生116件,占比11.7%;拆迁纠纷共发生107件,占比10.8%;交通事故纠纷共发生94件,占比9.5%。

三、社区矫正工作

一是密切协作,规范社区矫正衔接工作。上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沟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衔接工作。做好审前调查、假释评估工作。通过审前调查、假释评估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上半年以来,共为法院、公安、检察院、监狱出具各类调查评估意见函133件,采信率达100%。

二是加强举措,规范社区矫正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们以“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监管,要求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将电话汇报记录、思想汇报收集、集体劳动和学习的组织及走访等监管工作真刀实枪的落到实处,不搞形式主义,不走过场。同时实施平台监管,监控到点。推进监控现代化,以定位管理系统为依托,实现移动管控网络全覆盖,对重点人员和外出务工人员进行全员定位管理,严格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制度和双担保制度,加强重点人员的严密监控,目前全区共有167人被定位监管。

三是强化培训,提高矫正工作队伍素质。首先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开展月培训,以会代训社区矫正业务知识,不定期组织业务考试,并将考核成绩纳入季度考核。其次是对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绩效考评。对专职考工作者的工作实绩进行绩效考核,一月一考核,实行积分制,工作实绩和薪酬直接挂钩,工作干的好积分就会高,积分越高工资越高,奖优惩劣。

目前,我区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70人,其中缓刑366人,假释95人,督予监外执行8人,管制1人;上半年期满解矫110人,因疾病死亡2人,无脱漏管,无重新犯罪。

四、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以创建省级优秀司法所为动力,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为巩固司法所软、硬件建设,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月26日在罗圩乡召开了全区规范化司法所现场会,会上介绍和观看了罗圩乡、陈集镇司法所建设。

二是以构建和谐村居为契机,深入开展法律进村居活动。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制度,截止5月底,乡镇(街道)、村(居)签订法律顾问合同率达100%;积极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全区共印发宣传材料12014份,为做好法律服务宣传,区局印发了法律服务便民联系卡发给司法所,在社区、村(居)发放;围绕区中心工作,积极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城市更新和旧房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三是以年检注册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区法律服务所规范化建设再上台阶。按年检注册工作要求,使全区15个法律服务所61名法律工作者顺利通过年检注册;举办法律工作者培训班,请区法院法官上法律知识讲座,受到了与会参训者的一致好评;同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在全区开展基层法律服务法治惠民活动,切实解决基层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法律问题,依法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四是以“深化法治惠民活动”为抓手,以年检注册和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为契机,加强诚信教育,严格财务、业务。今年以来,全区基层法律工作者共担任法律顾问一家,代理诉讼事务434件,代理非诉讼事务513件,解答法律咨询201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473件。

五、法律援助工作

一是法律援助进农村 ……此处隐藏5473个字……责,实行责任倒查,一般职工出问题股室领导和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中层干部出问题分管领导负连带责任;五是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不论那个股室的同志在廉洁自律方面出现问题,取消当年该股室的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分管领导向局长作书面检讨,并在职工会上作整顿说明,出现问题的同志,严格按党纪、政纪、法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六个禁止”就是:一是认真履职,克己奉公,积极办理职责范围内各种公务和群众要求解决的问题,在执业、办证、办案和执法活动中,禁止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禁止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三是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等规定,外出办事和工作接待讲究节俭,禁止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和私消公报;四是公私分明,禁止把公有财产居为己有;五是严格执法,秉公办事,禁止在公务和执法活动中借机向当事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卷以及向有工作联系的单位和个人索要物品或报销各种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六是司法行政干警在工作和生活中,禁止与品行不良、道德不端的人交往。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广开言路,虚心听取不同意见,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坚持事前广泛征求意见,集体讨论决定,民主科学决策,同时对于常规性、业务性工作,充分放手放权,发挥班子成员和股室中层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凝聚和调动一般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做到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增强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推动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四)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在司法行政队伍中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党内监督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情况纳入2014年度各司法所、局机关各股室的目标考核范畴,并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教育引导司法行政干警严于律己,从小节小事抓好自身的预防工作,保持清醒头脑,自觉绷紧廉洁自律这根高压线,做到时时处处从严要求自己,防患于未然。

(五)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季度党课教育相结合,经常性在司法行政队伍中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执业执法纪律教育、廉洁从政正面学习和惩治腐败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及时提醒,教育警醒每一位司法行政干警自警、自醒、自励、自爱,自觉防范和抵御各种社会不良风气的浸蚀。

(六)自觉主动邀请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人员进行廉政教育,作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报告,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分析解剖廉政建设典型案例,同时邀请他们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会、行政办公会以及涉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人事任免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会议,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请他们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讲解在执业、执法、办证、办案等履职执法活动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和把握的原则以及如何规范自身的履职行为,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自我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七)以公开栏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职能职责、服务内容范围和办事程序,公开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窗口单位的服务范围、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开设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的形式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

(八)抓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执业执法环境。按照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结合岗位工作特点,本着预防为主、防控为先的原则,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行政行为的风险表现形式进行排查登记,有针对性性地制定监督防范措施;对股室以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了排查,找出了风险环节和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进行了廉政承诺。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展经常性廉政教育、加强执业执法和办证办案的监督检查、回访当事人、开设投诉电话和设立举报信箱等形式抓好风险预测预警和防控管理,做到及时掌握动态、发现苗头,打好预防针,从源头遏制和杜绝了各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今年以来,全系统司法行政干警在公务和执业执法活动中,未接到群众投诉和举报不良反映,未发现有司法行政干警违法违纪和违规的情况。

第五篇:2014年上半年江城县司法局效能管理自查自评情况

2014年上半年江城县司法局

效能管理自查自评情况

根据《普洱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上半年工作综合考评的通知》(普司发电[2014]27号)和《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普司发[2014]46号)的具体要求,结合江城的实际,现将2014年上半年效能管理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一、按照“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未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的扣3分。

认真按照“效能政府项制度”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具体制定了江城县司法局落实效能政府四项制度。

二、每月未开展干部职工纪律作风、办公室内务整洁、责任工作跟踪问效的1次扣2分。

根据2014年年初制定江城县司法局工作制度,每月开展一次干部职工纪律作风教育,并结合开展的教育活动,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做到办公室内务整洁,实行责任工作跟踪制。

三、干部职工发生工作延误、失误或纪律作风松懈,未进行责任倒查、追责并反馈结果的1人次扣2分。

江城县司法局上半年,无干部职工发生工作延误、失误 1

和纪律作风松懈情况。

四、认真落实“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未按规定时间上报工作情况的1次扣1分;报告内容、质量未达要求被点评为“差”的1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各股、室、处、所(中心)认真落实“定期工作报告制度,按市局的要求认真上报各类报表、材料,并得到市局的充分肯定。

五、文件、通知、材料、上级(感谢访问:wwW.)领导批示未及时批办、处理、流转、反馈等超出要求时限的,每发现1件(次)扣1分;造成延误、失误的1次扣2分。

江城县司法局认真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办理各类文件、通知、材料,无超出要求时限的。

六、因工作执行不力被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局通报批评的1次扣3分;因工作不力被市局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的1件(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没有因工作执行不力被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以及市局通报批评情况,没有因工作不力被市局责令限期完成整改的情况。

七、未按“考评方法”要求提供季度、年度考核情况结果的1次扣1分,提供的考核内容未反映工作完成结果的1次扣1分。

江城县司法局认真按照《普洱市县(区)司法行政系统 2

2014年度工作综合考评办法》的要求,提供季度、年度考核情况,无漏报、迟报现象。

3 江城县司法局2014年7月29日

《司法局上半年工作自查自评报告(精选多篇)[本文共10111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