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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多篇)

时间:2024-04-27 14:01:40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多篇)[本文共20070字]

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1 

2018年,城区XXX在城区党委、城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宗旨,全面落实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民政系统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了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完成。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职责任务。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责任制。根据工作领导成员变动情况,及时对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落实。年内制订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方案,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任务,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形成依法行政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股(室)协同抓,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学习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年内,集中学习了《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城乡医疗救助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项民政工作的实际情况,年内多次组织业务股(室)人员参加“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 “XX区村级灾害信息员培训班”、“社会救助工作业务培训班”等一系列业务培训。通过综合法律培训及有关业务培训,民政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严格执法,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决策程序,做到了依法行政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规范操作。二是积极开展“放管服”工作。根据“放管服”有关文件精神,我局落实人员我局落实人员下放了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事项。三是开展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2018年,我局对全城区所有在享低保对象开展一次清理核查工作。专项整治活动以问题为导向,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骗保”、“错保”、多房有车、死亡人员领低保等违规享受低保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精准识别纠错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做到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精准救助困难群众,规范审核审批操作程序,动态管理有序,监督检查常态,全面提高我城区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推动了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全面提高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水平和基层社会救助服务水平,依法整治工作成效显著。四是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专门组织学习了上级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系列制度,接受外部监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率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公开举报投诉电话,信访按期办结率100%。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对民政工作的新动向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布,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

二、依法履行职责,各项民政工作开展规范有序

(一)加强社会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管理制度,依法救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切实提高救助能力和救助管理水平。按时足额为全城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和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特困对象纳入供养范围,足额发放供养定补金。

(二)以落实政策为重点,依法保障优抚对象各种权益。贯彻落实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政策,及时调整并足额发放优抚对象抚恤生活补助金。根据《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大概有6000余人,登记采集工作从2018年11月1日开始。

(三)依法加强民间组织管理。民间组织依法依规,健全管理,全年依法新成立登记5家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变更法人8家,建立7家社会组织党支部,年检95家,推进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105家。

(四)稳步推进社会福利事业和规范社会事务工作。一是孤儿救助及时到位。2018年XXX供养孤儿共XX人,全年累计发放救助金XXX万元。二是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组织集中专项救助活动6次(民政局每年2次、各镇街每年4次)。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61人次。三是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社会保护工作取得成效。XX区共有农村留守儿童XXX人,目前全城区认定散居孤儿XX名,2018年因死亡退出1名超龄退出2名,-新增2名,信息录入规范齐全,全部信息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对XXX名重点对象实施干预帮扶工作。四是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截止2018年11月共办理婚姻登记:XXX对,其中结婚登记XXX对,离婚登记XXX对,补发婚姻证件XXX份,出具证明4份,登记合格率为100%。

三、完善行政监督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对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民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具体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意见以及政协委员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年内共办理XXX件。同时,加强对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救灾款物、低保资金、其他民政专项资金等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纠,有效杜绝了违规拨款和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的现象,促进了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依法接受纪检、审计、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完善行政复议和信访制度,依法化解行政争议

   在实际工作中,我局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引导民政对 ……此处隐藏16492个字……工作有序推进。投入资金30余万元,在春节、重阳节期间对困难老人及百岁老人进行了走访慰问。全年发放高龄补贴1200余万元,惠及高龄老人7000余人。开展老年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巡回宣讲,发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及宣传海报5000余份。开展“敬老月”系列老年文体活动,举办全区中老年人太极拳、健身球操等大型展示交流活动4项。积极组织、参加市级老龄工作专题调研,获评优秀成果调研论文14篇。2家单位获评“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荣誉称号,4家单位被评为“青岛市敬老文明号”。

  二、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推进决策科学法制

  (一)严格文件制定程序

  我局严格执行文件制定程序和“三统一”制度,在日常行政工作中狠抓贯彻落实,文件制定工作有序推进,确保文件制定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一是按照“三统一”制度要求,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二是制定行政文件采取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专业性强的文件征求有关专业机构及专家的意见,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及时组织听证。三是涉及其他部门职权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的,都已事先将草案送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四是制定行政文件严格落实集体研究制度和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按照程序提报合法性审查。五是适合主动公开的文件签发后按规定的时间及时在网站进行公布。

  (二)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我局按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围绕社会广泛关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扩大主动公开信息量。2017年我局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条,其中公开政策法规类20条,机构信息1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信息2条,工作报告1条,规划计划1条,工作信息56条,个性目录111条。扩大财政专项资金公示范围,切实做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重大政策、重要资金分配的公开公示工作,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加大社会救助资金公开力度,低保救助保障对象、资金发放情况在社区低保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三、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制度,围绕登记管理制度改革、事中事后监管,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效果。

  (一)深化登记管理制度改革

  一是调整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等服务的公益慈善类,为满足城乡社区居民生活需求开展活动的城乡社区服务类民办非企业单位与社会团体,以及行业协会商会四大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完成埠东佳苑星星便民服务中心等3家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二是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换证工作。全面实行“三证合一”,将原先法人登记证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整合为一次申请,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简化了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程序,截止目前底465家社会组织全部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换证工作。三是实现社会组织登记全程网办。升级社会组织登记审批系统,实现内网、外网全程对接,在崂山区率先实现“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办结”,实现立即办8项,当天办3项,四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审批全面提速增效,大大方便了群众业务办理,激发了社会组织活力。2017年登记注册社会组织15家。

  (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力度

  一是创新社会组织年检。改变过去递交报告书的单一的执法形式,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现场进行“一对一”指导、评估、规范,全面提高社会组织管理能力。将全部社会团体与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纳入审计范围,提高年检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全年完成年检398家,约谈2家,注销社会组织13家,撤销21家。规范社会团体换届工作,对全部78家社团进行集中排查,下发换届行政告诫书43家,进一步规范社会团体管理。二是加强社会组织评估执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实现“第三方”评估,形成“评估+执法”模式,丰富了监管方式。制定《关于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社会组织评估指标》等文件,使社会组织评估科学有效,创新了社会组织执法手段,全年圆满完成40家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三是启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平台。将“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贯穿到社会组织日常监管,提高了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的科学性、高效性、公开性、公正性。截止2017年12月底,完成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余家,提升了社会组织的监管效能。

  (三)推进重大事项改革创新

  一是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成效显著。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正式启动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20家行业协会商会纳入脱钩范围。先后协调区委、区政府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联合工作组、下发《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崂办字〔2017〕40号),保障脱钩工作科学有效推进。先后召开脱钩工作部署会、职能部门协调会、业务主管单位培训会、脱钩工作联络员培训会,保障脱钩工作顺利实施。目前,全区脱钩工作完成摸底调查、方案制定等工作,各业务主管单位正在就具体事项组织实施,年底前圆满完成脱钩改革任务。二是《慈善法》学习进一步深化。加强《慈善法》学习贯彻,组织全区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召开慈善法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就公开募捐资格、公开募捐行为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慈善募捐行为,落实贯彻慈善法具体要求。崂山社管局加强业务学习,制定慈善组织认定、登管有机衔接、慈善活动备案、日常执法监察等配套措施。明确了办理依据、办理时间地点,特别是对申请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材料等内容进行了梳理明确,规范了慈善组织认定、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三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工作进一步拓展。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字〔2014〕69号)和《青岛市民政局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录管理办法》(青民管〔2015〕1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工作,区民政局推进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录资质认定工作。2017年按照申请材料接收、现场评估、专家评审的步骤,对申请的社会组织进行了资质认定,着重对办公场所、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民主监督、财务资产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评估,认定了第二批3家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资质,为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做好了前期准备。

  2017年以来,我局注重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加强法制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注重通过教育培训和执法实践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高素质执法队伍。逐步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进完善行政调解和信访工作,全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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